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学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0〕5号)工作部署,按照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五一假期及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常态化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安全责任,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制度,确保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放松、管理不失位。要教育、引导和督促本单位师生员工主动配合,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稳定的校园秩序。
二、增强忧患意识,做好师生心理健康和节日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及时联系沟通,充分了解师生受疫情影响的情况,掌握困扰师生的具体压力来源和情绪行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防范各类涉及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的事故发生。五一节前,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防疫、防火、防盗、出行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五一节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查找漏洞和隐患,重点加强对实验室、配电房、机房、弱电间、食堂、学生宿舍、临工宿舍、经营场所、图书馆、危化品库房、基建工地等关键部位的消防安全、水电气安全、食品安全、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查看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责任是否到人、事故隐患是否排除、采取措施是否有效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
四、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五一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保证有事能找到人,能有人解决问题。要认真做好假期留校师生员工的管理和保障工作,防范各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安全防范要求的事件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校园正常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发现隐患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