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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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严格校园封闭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经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校门管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复学复课工作20问》“五个一律”要求,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二、严格排查师生员工(含校外工勤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人群的行程、接触史和身体健康状况。6月2日以来,凡是有北京市(全境)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疑似和确诊病例接触史、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全部实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疫情管控措施,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三、加强在校生和即将返校毕业班学生管理。学生返校后原则上不得进出校门(本学期离校不再返校学生除外)。特殊情况确须进出校门,须由所在学院同意,经学工部门审批后,凭有效出入证进出校门。

四、加强外协人员管理。未经归口管理单位提前报备并审核通过的外协人员一律不予进校。因业务工作需要临时进入学校的外协人员,一律在校门口查验行程码、苏康码、测体温,由校内对口接待单位派人到校门口登记后带领进入校园,外协人员在校内的行程和防疫措施由对口接待单位负责。

五、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进校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核实行程码、苏康码、接触史和健康状况,按程序将名单报送党校办的同时抄送一份至保卫处,保卫处按名单核验身份、测体温无异常后放行。施工人员如有变动须及时重新履行报备程序。

六、符合进校要求的本校在职教职工和外协人员进出校门要主动出示校园卡、身份证,配合安保人员的查验工作。教职工和外协人员不得携带子女和家属进校(居住在校内教师公寓和集体宿舍且前期已向人事处和后勤保障处报备的同住家属和子女除外)。离退休人员进校办事,凭离退休工作处开具的有效证明进出校门。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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