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武装部、保卫处工作职责
党委保卫部、武装部、保卫处是在校党委、校长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并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生活、学习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调解处理学校的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五、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七、管理在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负责办理临时出入证。
八、参加所在地区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和考核。
九、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十、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和协助同各部门“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的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认真督促整顿火险隐患。
十二、做好首长、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讲学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集体户口、师生员工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审查及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新生入学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计划,以及各项军训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学生军训和师生员工的国防教育。
十五、负责预备役人员的登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和征兵工作。
十六、完成校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职责
在处长领导下,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管理。
二、负责来访人员的安排与接待工作。
三、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和外调接待工作。
四、协助领导起草工作计划、小结、总结、信息等,对打印文件和资料,进行校对工作。
五、填写各种所需统计表。
六、负责本处的报告、请示、批复的拟稿和对外宣传工作。
七、负责本处会议通知、会议准备工作、会议记录及要事记载。
八、负责学校的资金领用与报销。
九、负责本处人员的考勤、奖金、津贴造册和领发及劳保用品的发放。
十、负责办公用品登记、发放、补充,以及仪器设备的保管
十一、负责拾交物品的登记、认领和保管。
十二、掌握全校各种人员的变动情况并及时调整。
十三、各种资料订购、管理,以及文件送达、传阅、登记。
十四、协调各科之间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
户政科岗位职责
在处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师生户政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具体负责户籍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新生(研究生)、毕业生、集体户教职工户口的迁入、迁出工作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申报、换发、补发工作。
三、依照规定办理集体户教职工和学生(研究生)出国、死亡以及其他的户口注销和申报工作。
四、组织落实新生户口接待准备的各项工作,组织落实毕业生户口迁移各项工作。
五、负责户籍迁入学校的所有学生(研究生)、集体户教职工户口的借阅工作。
六、负责户籍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消防科工作职责
在处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消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负责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八、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及调查取证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科工作职责
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科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全科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及业务能力。
二、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查处校园内轻微的治安案件和处理治安纠纷、交通事故,配合工会进行民事纠纷的调解。
三、负责调查、核实师生治安违纪事件过程和校内盗窃案件的查处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
四、负责治安案件调查材料的汇总及综合调查报告的书写
五、负责全校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判定、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针对学生宿舍案件多的特点,具体抓好这个部位宿舍区内和周围的防范。
六、组织人员对全校安全进行检查,对易发案部位、治安隐患、火灾隐患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和落实防范措施,督促整改。
七、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四工”人员的管理。(农民工、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校园110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在处长领导下,负责全校监控探头的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学校坐班制度,每天早晚8:30前完成签到、交接班工作,服从岗位和班次的安排。每12小时为一个班次。
二、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方法,熟悉各位置监控探头分布情况及学校领导、保卫处领导及各学院安全联络员电话号码。
三、正确使用和保管好监控室内设备和其他物品,当班者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及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接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四、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和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协助维修人员尽快排除故障以保障仪器的正常工作,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六、不间断地注意电视监控画面。主动发现监控屏上的各种动态情况,根据不同时段,对所有电视监控部位进行巡查,注意调整动点摄像机监控部位,最大限度消除监控盲区。
七、发现问题及时记录;立即用电话向保卫处领导或值班人员汇报,并通知就近的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予以处理,如遇重大或紧急事件应及时通报学校主要领导,同时做好详细记录。监控人员发现打架、盗窃、火灾等异常情况时及时截取、存盘保存录像资料。
八、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私自操作监控设施。对无故进入监控室的闲杂人员,立即劝其离去,如有领导进入,应在工作日志上做好记录。
九、认真做好监控值勤记录,严格交接班手续,在交接班时要注意交清情况和动态,本班次未处理完的工作或交办的任务要向下一班次做好书面和口头移交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本班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将监控内容泄露,复制的“异常情况视频”长期保存且不得带出监控室。对来电来访和监控视频调阅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保存好签审凭据。
十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烟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十二、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的军训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宣传部对全校师生进行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三、负责全年度的复转军人的登记,每年对服现役军人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消防、公安等)开展一次慰问活动。
四、组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五、负责学校的军训设备的管理工作。
六、完成校领导和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