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每年6月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各二级单位:包括校党政机关部门、学院、群众团体、教辅机构等。
二、检查内容
全面排查涉及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应急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具体检查指标见《南京财经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表》(附件)。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把自查工作作为一次履职检验措施来抓,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
2.认真排查。各单位对照《南京财经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充实完善薄弱环节,收集整理材料。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南京财经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表》(需附支撑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交至保卫处3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9220160005@nufe.edu.cn,联系人:吕丽娜,电话:86718115。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表》
保卫处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