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UPS、EPS电源管理使用不当极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为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现决定从3月14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UPS、EPS电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单位电源管理、使用、维护和安全状况,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非必要不保留”的工作原则,彻底摸排本单位UPS、EPS电源使用管理情况,电源管理和使用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3月18日前,各单位要自行组织完成UPS、EPS电源自查摸排工作,详细掌握设置场所部位、设备类型、数量、蓄电池组设置情况、安装时间、设备(蓄电池)使用年限和维护保养等信息,并建好相关台账。
3.各单位要对本单位UPS、EPS电源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保养维护,特别是对过期、漏液和废弃的电池进行更换,对非必要使用蓄电池的场所和设备,坚决不使用。
4.各单位要加强对UPS、EPS电源使用的日常安全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按照电源技术规范,定期开展电池安全性能检查检测、保养、更换和报废工作。
5.电源管理使用单位需如实填写《UPS、EPS电源安全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3月23日前将电子版报送保卫处消防科,电子邮箱:444648305@qq.com,联系人:高俊老师,电话:86718119、18951995166。
6.保卫处将于3月30日左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UPS、EPS电源安全使用情况专项核查,请各有关单位配合落实。
保卫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