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紧张、繁忙的期末工作即将结束,寒假临近,为了切实保证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对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一切”的思想,认真做好期末、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确保安全。
二、严格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要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好岗位责任。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保证有事能找到人,能有人解决问题。要做好寒假留校学生及早回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隐患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与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放假前,集中对本部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化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要对学生进行一次自我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回家、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禁止搭乘黑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学生学会“四防”(防盗、防火、防诈骗、防抢劫);外出活动时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各类意外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
四、做好假期安全自查工作
放假前,各部门负责人要牵头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专门研究寒假期间的安全隐患和相应的防范措施,依照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采取措施,对安全隐患积极进行整改。放假期间,要不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确保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
五、强化寒假期间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部门寒假期间组织的各类活动,务求做到“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切实保证师生安全。严格审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学生集体活动,制定安全管理方案,逐项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好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备案活动安排、去向、人数、带队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教职工、家属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外出期间要锁好门窗,注意防盗;注意水、电、气的使用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寒假期间各类用工人员原则上不得住在学校,确需住在学校的用工人员必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保卫处备案,并且一律不准在集体宿舍内用火、用电煮饭等。
寒假期间所有实验室原则上全部停止使用,确因科研需求要使用实验室,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签字后,由学院报保卫处备案,并且一定要由实验员或指导教师在场严格按操作规程做实验。
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各部门在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外出旅游的师生员工,乘坐有运营资质的专业运输车辆,自驾车出行前要做好车辆保养,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车队要做好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车辆维护工作,确保公务用车安全。
七、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各部门组织集体外出的,要提交大型活动申报审批材料,申请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到保卫处做好登记备案。
八、做好防寒、防冻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做好防寒、防冻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校内各类设施安全运行。
特此通知。
南京财经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