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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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部门、各学院: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管理

1.车辆在校园内应减速慢行,以非机动车和行人优先的原则通行。进出校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坡道、减速带时,应注意观察、减速慢行。学生上下学高峰期间、人员密集区域及狭窄道路更须慢速、谨慎驾驶。

2.严禁车辆在校园内超速、超载、鸣喇叭;严禁车辆逆向、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行驶;严禁在校园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或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飚车、试刹车等违法和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夜间行车须开启大灯,并禁开远光灯。

3.禁止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堆放物品或有其他妨碍校园道路安全秩序和畅通的行为。因维修、施工等确需堆放物品的,要在距离堆放物品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及安全设施。

4.车辆应在指定地点或区域按箭头方向停放;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车辆停放严禁堵塞和阻碍消防和应急通道。

5.凡在校内举办活动、考试等,有校外机动车辆进校停放的,承办部门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报保卫处备案,以便统筹安排和管理。

二、非机动车辆管理

非机动车辆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普通自行车和普通三轮车。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须下车推行,在校内行驶应注意观察,避让机动车辆和行人。

1.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在校内行驶应严格控制车速(不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在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自习室、食堂、门面房、宿舍等场所违规停放和充电。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

2.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应安全文明骑行,严禁逆向行驶、骑车带人、扶身并骑、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双手脱把、操作浏览手机、接打电话等影响骑行安全的行为。

3.非机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不得停放在主干道上阻碍和影响交通,严禁堵塞和阻碍消防和应急通道。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应停放在相对空旷地带,远离人群密集区域。

三、行人交通安全

行人在校园内行走应走人行道,在没有划定人行道的道路应靠右侧路边通行,禁止边走边浏览手机,穿行道路或交叉路口时,须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美好安全的校园环境靠大家共同营造和维护。请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将本通知具体要求传达给每位师生员工,并督促严格遵守。

保卫处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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