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积极营造良好校园秩序环境,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内停车秩序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
1.无停车位的区域、道路禁止停放一切机动车辆。
2.教职工机动车辆必须准确停放在停车位上,车头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停放。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二、非机动车停放
1.所有非机动车辆均应在划定的停车白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2.根据消防安全相关规定,严禁所有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在室内、楼道、办公区域内充电。
三、车辆违规管理
1.在校园内停放的车辆,应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并服从指挥调度。对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行为,将视违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车辆违规停放的处理。①6月22日-6月27日出现违规行为,将在学校内网通报车牌号码及所在单位;②6月28日后出现违规行为,将违规车辆人员信息通知相关单位,并在学校内网通报车牌号码、车主姓名及所在单位;③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其车辆入校权限。
3.对非机动车辆违规的处理。①不按规定地点、区域位置停放的车辆,保卫处将清拖至集中停放点;②校内非法充电的给予批评教育,没收充电器,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全校各单位师生员工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车辆在校园内有序停放,共同维护良好校园交通秩序,巩固文明和谐校园环境。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