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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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部门、学院: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11号)、《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3〕9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安函〔2023〕6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定于2023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时间安排

2023年6月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全校各单位要结合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以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二)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校各单位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江苏省安委会《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我校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高温、汛期期间学校应对极端自然气候可能造成的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等行动,聚焦校园消防、治安、交通、实验室及危化品、特种设备、燃气、建筑等重点领域,认真排查梳理安全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形成制度成果,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全校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与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项行动有力结合,做到同时部署,严密组织、认真落实;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及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多种形式,科学安排活动内容,确保以活动促准备,以活动强能力。要针对师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用电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场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进一步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强化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通过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应急意识和先期处置能力。

(四)创新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全校各单位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科普知识。组织开展“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等活动(详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QQ群、微博、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发布安全宣传教育视频、图文资料等。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专题研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全校各单位要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面向广大师生员工深入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引导、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在全校上下营造出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做好统筹,确保工作实效。全校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加大活动统筹力度,做到与日常和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聚焦重点安全领域,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到贴近主题、贴近实际、贴近师生。要保证职责明确,加强过程监督和检查,做好经验总结,确保活动有效落实。

(四)及时总结,按时提交材料。全校各单位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各项活动,于6月30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活动总结(含电子版活动总结和图片、影像资料等)、“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保卫处,联 系 人:吕丽娜,联系方式:025—86718115,邮箱:9220160005@nufe.edu.cn。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3年6月9日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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