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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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部门、各学院: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旱涝并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为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对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的影响,进一步做好学校在高温、汛期有效应对极端自然气候可能造成的灾害有关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23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发函〔2023〕1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防灾减灾救灾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住新发展格局的安全底线。全校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清新时代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 、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部署,做好应对极端自然气候可能造成灾害的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地震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提前获知相关信息,充分研判。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演练、重大事项报告、值班值守、监督检查等制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有效降低极端自然气候可能造成灾害。

三、 坚持预防为主,提升应灾能力

严格落实“两个坚持、 三个转变”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工作理念,进一步夯实学校应对极端自然气候可能造成灾害的隐患排查工作基础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电气设备、水域、排水设施和学校周边自然环境等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具体排查项目见《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汇总表》(附件1),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进一步修订完善极端灾害应对预案或工作方案,配备足够的防暑降温、防汛物资和设备,确保有备无患。

四、加大宣教力度,提高防灾意识

在日常防灾减灾教育的基础上,抓住“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坚持传统形式和新兴媒体相结合,日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应急演练相结合,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特别要加强极端性灾害天气的风险识别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广大师生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全校各部门、各学院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认真总结本单位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于5月30日前将《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汇总表》 (附件1)报送保卫处,联系人:吕丽娜,联系方式:025—86718115,邮箱:9220160005@nufe.edu.cn。

保卫处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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