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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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主城区全年禁放

  2015年1月初,南京全市集中开展查禁烟花爆竹行动,重点是突出违规燃放的查处力度。违规燃放的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

  根据规定,南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尧化、迈皋桥、马群、燕子矶、仙林街道,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浦口区江浦、泰山、顶山、沿江街道,六合区长芦、大厂街道为常年禁放区域。在以上这些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禁放区域由所在区政府确定并公布。

  违反禁放令将重罚

  举报有重奖

  南京市禁放办提醒市民朋友,若家中还存有烟花爆竹的,请及时就近上交公安派出所。

  为发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南京市禁放办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将给予奖励。按查实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2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1万元。

  举报电话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83630300

  各区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

  玄武区83682209 秦淮区52651360

  建邺区87778330 鼓楼区58591805

  栖霞区85664203 雨花台区66603309

  浦口区58110317 江宁区52281094

  高新区58050064 化工园583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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