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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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部门:

临近“清明”“五一”小长假,为了切实保证假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一切”的思想,认真做好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督察,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确保安全。

二、严格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好岗位责任。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保证有事能找到人,能有人解决问题。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隐患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与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做好假期安全自查工作

放假前,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认真查找本部门的漏洞和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重点加强对值班室、监控室、机要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室、重点实验器材和剧毒危化药品、财务室、机房、食堂、学生宿舍等重要部位的检查,重点查看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责任是否到人、事故隐患是否排除、采取措施是否有力等。重中之重是检查用电、用火安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

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各部门在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外出探亲、旅游的师生员工,乘坐有运营资质的专业运输车辆,自驾车出行前要做好车辆保养,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车队要做好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车辆维护工作,确保公务用车安全。

六、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各部门组织集体外出的,要提交大型活动申报审批,申请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到保卫处做好登记备案。

                                                                         南京财经大学保卫处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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